79岁的王庆玺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检查中死亡,家属认为,这是医院不因病治宜、不及时抢救惹的祸。医院则称,王庆玺完全是自然死亡。
日前,死者王的子女不服医院解释,将重庆钢铁(集团)特殊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告上了沙坪坝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职工医院支付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1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向家属赔理道歉。
王的女儿王渝华,噙着泪水复述了老父的死亡过程。
2001年12月2日晨8:50左右,老父忽觉右下腹疼痛,保姆立即将他送进了职工医院老干医房就诊。
9:20老父痛得蜷缩在病床上,双眼无力地半睁着,脸色发白,直冒冷汗。值班医生任某初步诊断为“阑尾炎”,并让病人自行到离此300米左右的门诊去化验。
化验过程中,年迈的老父曾两次呕吐,返回值班室时,已吐得四肢无力,动弹不得,加剧的腹痛,让他全身发冷面色发青,已没有力说话,不停呻吟。医生却让老人到外科继续检查。
10:35左右子女们架着父亲,又来到离老干病房几百米远的外科,向医生秦某陈述病情后,秦又叫病人去照光。王渝华称:“父亲当时已完全禁不起折腾了,我们问医生能否先处理一下?但医生坚决要做完常规检查了再说。”
11:00当病人从X光机上下来时,已处于休克状态,一下瘫倒在地。子女们见状,急忙背上父亲奔向外科抢救。医生叫他们把病人背到没有任何抢救设备的留察室。
三次催促后,医生、护士才来到留察室,对病人进行抢救,但为时已晚,王庆玺已在没用一滴药的情况下死亡。“死时,老父眉头锁成川字,鼻粱皱成一团,手紧紧地拽着裤腿,表情特别痛苦。”说着,王渝华泪水滚了出来。
事后,院方称王庆玺是因年岁已大,自然死亡。但王渝华一家人却感到疑惑:“明明是因病死亡,怎么会是自然死亡?”
昨日,记者联系上该院孙院长,孙却再三称:“我没有什么说的,你找某某院长。”在找某某院长未果的情况,孙又称,“你随便找一个医生问都行。”
本报记者邓雪实习生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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