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爸爸宁被拘留拒将孩子交给其母 法官念其爱子情深改判儿子给父亲 但终审仍判儿子给母亲
本报讯(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张玉琴) 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广州市一对离婚夫妇展开了拉锯战。法院第一次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父亲梁文却宁愿被法院拘留15天也不交出儿子,尽管一审法院为之动容改将孩子判归他抚养,经孩子妈妈上诉后,他最终还是未能取 得孩子的抚养权。
宁被拘留不交儿子
今年37岁的梁文本有一个和睦的三口之家,后来因夫妻关系恶化,梁文和妻子刘兰于2000年11月8日经法院判决正式离婚,儿子小辉判给其母亲刘兰携带抚养。判决生效后,梁文却拒绝把儿子交给他母亲。法院已经判决儿子归自己抚养却得不到儿子,刘兰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几次上门对梁文做工作,要求梁文把儿子交给刘兰,梁文都不理不睬。法官见梁文公然对抗法院生效判决,于是依法对梁文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谁知法律的制裁并没有让梁文改变主意,刚从拘留所出来,固执的梁文就向法院提出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他还是要把儿子留在身边。
爱子情深感动法官
梁文为继续携带儿子,宁愿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也不把儿子交给女方,这种执着精神使办案法官深受感动。尽管梁文的这种行为不应提倡,但足以证明梁文爱子情深。法官还咨询过小辉的意见,小辉也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法官考虑小辉一直随父亲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不利,而小辉由其父亲携带抚养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是梁文应该准许儿子的妈妈探望儿子,如果梁文有不准前妻探望儿子的行为,法院会予以制裁。
于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辉由梁文携带抚养,小辉的妈妈每月给付抚养费250元给梁文至小辉18周岁止。
法大于情二审改判
一审判决后,小辉的妈妈坚决不同意——她已经33岁了,以后再生育的可能性很小,唯一的儿子不带在身边怎能踏实﹖如今前夫通过打官司把本属于自己的儿子又夺了回去,她怎能善罢甘休﹖
于是,刘兰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称,她与梁文办理离婚手续时,经两审法院终审判决小辉归其抚养,梁文抗拒执行法院终审判决,业已丧失携带抚养独生子的资格,如今法院在执行阶段受理和变更抚养关系的判决不当,要求撤销原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小辉的抚养关系问题,中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刘兰和梁文都应切实予以执行。梁文不将儿子交给刘兰抚养的行为是抗拒执行法院终审判决的行为,应受训诫。梁文在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比刘兰更有利携带抚养儿子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抚养儿子的诉讼请求无理,法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以梁文爱子情深等为由支持梁文的诉讼请求,判决有违法治。于是作出终审判决,撤消原审法院判决驳回梁文的诉讼请求小辉还是由其妈妈抚养。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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