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5岁的小孩猝死卫生院医疗服务点,院方怕承担责任,竟背着死者家属将尸体藏匿至今下落不明。昨日下午,患儿的父亲陈维建状告垫江县澄溪镇卫生院一案在澄溪镇法庭开庭。
现年31岁的陈维建家住垫江县澄溪镇大力村4社,6年前,他和本地一名叫江兴兰的女子结为夫妻,1年后生下一儿,取名陈江。儿子天生聪颖,人见人爱。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 000年6月,母亲江兴兰突然病逝,留下父子俩相依为命。去年11月,眼看儿子渐渐长大,陈维建决定外出打工挣钱,将来供儿子读书。5月8日下午,儿子陈江患病被送进垫江县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点诊治,值班医师姜友明诊断为癫痫病(俗称羊儿疯),并告诉陈江的爷爷“能治好”。于是,在另一位医生的配合下开始给患儿打针、输液,当输到第三瓶时,患儿口鼻出血,口吐白沫,肚子肿胀,当第四瓶快输完时,陈江流血更凶。5月9日凌晨,陈江停止了呼吸。
孙子死后,爷爷要求医院给个说法。医师姜友明愿给2000元私了,当即给了1500元,写了一张500元的欠条,提出当晚掩埋尸体,遭到死者爷爷的反对。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为了毁灭证据,姜及另一医生找人连夜将尸骨未寒的小陈江埋在了玉米地里。6月9日,陈江亲属发现尸体不见了,找到姜友明要尸体,对方称埋到了一块玉米地里,但不告诉具体地点,造成陈江尸体至今下落不明。另外,为了“以绝后患”,5月9日,卫生院连哄带骗与死者家属签订了了结此事的协议书,院方答应一次性补偿5500元(包括先前给陈江爷爷的1500元),所有事情一笔勾销,不再找医院的麻烦。
5月9日上午,得知爱子死去的消息后,远在昆明打工的陈维建当天就乘坐火车往回赶。10日上午,回到垫江的陈维建得知儿子的尸体被藏匿,发誓要给儿子讨个公道!于是,5月27日,忍无可忍的陈维建将垫江县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死亡补偿、精神抚慰等费用共计75682元。垫江县人民法院受理并定于昨日下午3时在澄溪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代理人认为,陈江在输液过程中突然死亡后,责任人不是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查清是非,而是出于内心恐慌连夜掩埋并转移尸体,毁灭证据等,陈江之死澄溪镇卫生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协议书,乃是在陈江死因未查明的情况下达成的,而且赔偿数额明显偏低,是一种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更何况该协议不是死者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签订,而是死者爷爷签订的,同时我国法律规定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这样三个原则,否则调解协议无效。
被告垫江澄溪卫生院辩称,陈江因病情垂危才送该服务点救治,医生采取了积极措施,对症下药,药量准确无误,患儿的死亡纯属自身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陈江死后医院提出作医疗事故鉴定,可陈江的爷爷不同意,只想私了,从而导致本纠纷没有做医疗事故鉴定,不能明确纠纷责任,所以死者家属应当承担其后果。至于掩埋尸体不是为了毁灭证据,而是为了保护尸体,也是经陈江爷爷同意的。
经过近4小时的法庭激辩,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数额争议太大,调解未果,法庭宣布改日宣判。(见习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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