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华为员工因“业余爱好”研制爆炸装置入迷,并将自制的3枚“炸弹”布置到南山区某酒店里,其中一枚在拆卸时爆炸导致4名民警受伤,日前,南山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现年29岁的刘某原是深圳华为的员工,在2001年8至9月间,他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自己的家中“研制”爆炸装置,通过各种渠道,他购买到了硝胺-TNT炸药、雷管等基本材料 ,然后用自己掌握的技术制成3枚“定时炸弹”,分别用3个传呼机遥控引爆。炸弹制成后,同年9月下旬,刘某将3枚自制的炸弹带进深圳市南山区某五星级酒店,分别放置于地下男厕所一花盆内、6楼茶水间玻璃柜上方吊顶内、后花园喷水池花丛中,布置妥当后刘某即离开酒店。
正当国庆日时,刘事先埋在酒店地下男厕所花盆内的“炸弹”于当日下午4时许发生爆炸,花盆被炸碎,所幸无人受伤。此次爆炸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根据线索他们迅速破案,并于10月12日中午,在刘某的湖南老家把他抓获归案。在对刘某的审问过程中,他随即交待了酒店内另两个“炸弹”的具体位置。当天下午,警方在对该酒店6楼茶水间玻璃柜上方吊顶内的爆炸物进行排爆的过程中,因雷管爆炸,致使4名民警受伤,另一枚则被安全排爆。(管亚东 陈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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