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生活报讯 (记者卢荻通讯员马洪锋报道)邕宁县的黄某真是禽兽不如,竟多次对自己未满14周岁的侄女实施奸淫。7月17日,黄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具有高中文化的被告人黄某是邕宁县镇龙乡镇龙村赖包波人,是被害人的叔叔。自1997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在南宁市津头乡降桥村自己的暂住处、相邻的李××暂住处、南宁市 北湖园艺场等地多次对未满14周岁的侄女李××实施奸淫。2002年3月12日中午,被告人黄某再次企图奸淫李××时,因李反抗而未得逞,事后,李的父母得知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黄某落网。
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责编:王仕洋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卢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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