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 通讯员一然)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海淀法院了解到,因8岁的儿子吃果冻被噎死,在北京做生意的姚先生已经将销售果冻的某超市及生产果冻的广东某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这是本市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果冻案件。
今年2月18日,姚先生家遭遇了一场悲剧:他8岁的儿子吃了一个散装果冻后被噎住,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日开具的北京市外来人口死亡证明书注明其死亡原因为“气管异物 窒息”。
姚先生将销售果冻的超市及生产果冻的广东一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孩子因吃果冻而被噎死,被告应承担各项经济、精神损失30万元。
记者在超市注意到,有的名牌果冻如“喜之郎”,上面有“请勿让小孩老人一口吞食”的食用注意说明,但有的散装果冻上没有说明。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小孩因吃果冻而被噎死的事件屡屡发生。今年3月7日下午,福州市一个两岁多的男孩在吃果冻后20分钟内断气死亡。今年2月9日下午5时许,太原市一个1岁多的女孩在吃果冻时,不慎将果冻一口吸进气管,因抢救无效死亡。据悉,国外也发生过果冻噎死小孩的事件,并导致大批果冻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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