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黑白)本报5月份曾连续报道《甘肃民工八年讨工钱沦为乞丐》一事,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近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甘肃民工姚胜余状告包工头吴掌林讨工钱的诉讼请求。
今年4月份,为讨工钱四处奔波的姚胜余将岐山县建筑工程公司第四项目部经理吴掌林起诉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02年5月30日,渭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 姚胜余的一个关键证人突然翻供。对于证人翻供,彭永恒律师当庭提出质疑,面对律师的提问,该证人吞吞吐吐。姚胜余曾当庭提出,该证人曾对他说不能再为姚作证了,否则的话有人要抄他的家。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姚胜余等15人所诉的从1995年春节到1995年3月底为吴掌林干活因没有事实,故不予支持。
姚胜余的律师于林告诉记者,对此判决他们表示不服,为吴掌林干活并非没有事实,而是因其中一证人受到威胁翻供。目前他们已经着手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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