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电 为重婚同居方便,花心丈夫竟另置一套房产作为“香巢”,并赠与“二奶”,原配遂将“二奶”诉上公堂进行追讨,日前,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房屋产权纠纷案。
铜山县农民王开英与个体户王文法于198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1998年下半年,王文法与被告安徽省宿州市女青年刁祥芹相识,先租房屋同居,后于1999年底由王文 法出资在徐州市南郊怡园小区购置商品房一套,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2001年2月8日,王文法第二次起诉离婚,同年4月17日王开英也以王文法和刁祥芹构成重婚罪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审理认为王文法与刁祥芹已构成重婚罪,先依法判处王文法有期徒刑2年,后判决王文法与王开英离婚,但对商品房的产权归属未作确认。今年初,王开英诉至铜山县法院,要求判令该商品房归其所有,正在服刑的王文法则明确表示放弃对该套房屋的产权。铜山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讼争商品房属于原告王开英所有,案件受理费2637元由被告刁祥芹承担。(夏友锋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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