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仇兆燕 近期备受关注的新华拒保案,有了最终结果。原来的“原告”在京山西人孙立因为骗保,反成了被告。
2001年4月,孙立在北京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关爱相随卡”即《人身意外伤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份。在保单上有关客户资料的部分,他填写为大同矿务局三中老师。
今年,孙立再次来到新华人寿。他说,自己去年9月在学校活动时,由于杠铃意外脱落,他的胸椎第四五节被砸成了骨折,他要求申请理赔。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他出示有关的伤残证明和伤残鉴定。因为他只能拿出有处方的医药费收据,因此保险公司按理赔规定给付了他794.60元的赔偿,对于没有处方的833.75元,新华允诺只要孙立可以提供处方新华将立即理赔。由于孙立提供的伤残证明不符合新华的鉴定规定因此理赔部门要求孙立请中立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当时孙立对此表示同意。但是不久,孙立将新华保险告上了崇文区法院,理由是新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今年6月,此案被转到北京丰台区法院。在此期间新华的的委派律师和理赔人员一起来到了大同核实情况。按照孙立保单上填写的地址工作人员没有找到孙立。孙立填写的工作单位——大同矿务局三中也根本查无此人。孙立的伤也不是最近的是1979年在矿上摔伤的同时伤残证明也并不被法医部门承认。随着调查的深入,新华的工作人员发现这实际是一起骗保事件。
此案随即在丰台法院开庭。在开庭前。孙立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骗局会如此收场。最后,丰台法院裁定孙立退回从新华骗走的保险金794.6元,并向新华当庭作出书面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和反诉送费。J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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