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记者卢柳芳、实习生朱晓燕报道:拆迁房也有人买,买主犯傻了?而待房主以低出市场价10多万元的价格签下买卖合同后,房子“跳”出红线外的消息却让他“震惊”得好久回不过神来。
日前,家住南昌市昌北开发区蛟桥镇下罗的张某在路边一幢三层的小楼“踩”到了公路扩建的“红线”,按照规定,房屋应当拆迁。外村人熊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找到张某,称 自己有关系,可使张家的房屋免于拆迁,愿以高于国家补助的价钱买下张某的房子。张某喜不自禁,于是爽快地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16.9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熊某。
几天后,张某意外得知,因工程计划有变,房子免于拆迁。张某以合同未公证属无效合同为由,提出归还押金,撤消合同。熊某则坚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卖时潇洒,收回难。张某无奈之下,只有求助法律来评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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