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郁蒙 实习生 邓剑)“天下哪有这种事,你们的产品不合格被罚款,要我们半成品供货方帮忙承担!”昨日,一豆筋成品生产者和半成品供货方为此事产生争执。
据了解,卖方隆昌县圣灯镇三友豆制品公司,一直为成都巴山通江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供货,由后者将“三友”半成品豆筋通过包装投入市场。昨日,三友公司曾老板来成都 巴山通江公司收取今年2月份的欠款时,该公司经理杨吉却称,曾老板供货的豆筋去年被工商部门查出菌落总数超标,所有豆筋被勒令从超市撤柜,同时被处以罚款5万元。杨吉认为豆筋不合格与曾老板供应的半成品不合格有关,曾也应负担20000元的罚款。曾老板称对方对自己的半成品进行了包装,很难说自己有责任,所以分担罚款是站不住脚的。
对此,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所办公室主任张平西说,执法部门只追究成品生产者的责任。即使原料不合格,也是对方把关不严造成的。而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如果是半成品生产环节出现问题,“三友”就该分担责任。
截稿时,杨吉打来电话称:双方经过协商,决定曾老板还是承担两万元罚款,1万元给现金,另1万元用
货物抵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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