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5日消息:7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电视记者涉嫌敲诈勒索案件
。
检察日报报道说,据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现年25岁的纪宗胜(某著名电视台广告信息中心信息部聘
用记者)受电视台栏目组的指派,于去年9月底对浙江省东阳市一起房产纠纷进行采访。在拍摄了原始录像之后,东阳市某房
地产公司找到纪宗胜要求面 谈,澄清事实。商谈中,该公司总经理卢某与纪宗胜商定:10万元“摆平”此事。后纪宗胜拿到
10万元现金返回北京。11月1日,在该房地产纠纷录像初审不合格的情况下,纪宗胜再次来到杭州,企图敲诈人民币50
万元。由于卢某事前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纪宗胜被当场抓获。去年12月10日纪宗胜被逮捕,今年6月6日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纪宗胜的辩护律师以侦查机关设置“侦查陷阱”为由为纪宗胜作了无罪辩护。他认为整个事实是双方
商量如何“摆平”此事的过程,不存在敲诈勒索问题。最后所谓“敲诈”50万元一事是侦查机关设置的“侦查陷阱”,有引
诱纪宗胜犯罪之嫌。
当天法院并未当庭判决。(岳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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