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5日消息:江苏省太仓市的于女士日前被人以侵害他人人格尊严为由告上了法庭。这场官司的缘起
只是于女士平时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神经病”。
据检察日报报道,去年10月17日早晨,于女士驾驶轻便摩托车去上班时碰撞到了路边范某的自行车,她脱口而出
:“神经病,你怎么把自行车停在这里!”范某心想:你撞了我的车,非但不向我道歉,反而骂我“神经病”,就要请警察来
评理。为防她离开,范某 去拔于女士的车钥匙。于女士在抢车钥匙的过程中打了范某一记耳光,又咬了范某一口,引来了许多
围观群众。路过此地的张某见状,就劝于女士道歉,但脾气暴躁的于女士没有理睬。张某见劝架不成,即打“110”报警,
为防于女士离开也去拔车钥匙,于女士故伎重演,竟又打了张某一记耳光。后警察赶到,事态才得以平息。两个大男人被于女
士当众打了耳光,心中很不是滋味。今年2月,两人同时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
抚慰金各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女士当众打范某、张某耳光,损害了两原告的人格尊严,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案件情节
酌定,判令于女士赔偿范、张两人抚慰金各400元。(孙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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