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梁家宁 朱英华)摔跤跌破嘴巴,从医院治疗“康复”出来后,牙齿仍然无法咬合,因为耽误了治疗时机,将不得不接受长达两三年的牙齿牵引矫正过程,进食困难的患者决定要找该医院讨说法。
今年4月4日,年仅17岁的学生苏国安在去观看一场文艺晚会的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顿时下颌裂开,牙齿松动,流血不止。随行的老师及同学马上将其送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经急诊科医生初诊为下唇皮肤挫裂伤,经初步处理后,转到该院五官科住院治疗。4月11日,医院开具了出院证明。
出院以后,苏国安的上下牙齿无法咬合,吃饭也成了问题,只能靠流食进食。4月底至5月初,黄女士带着儿子先后到南宁市口腔医疗中心、广西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诊,诊断结果让黄女士大为吃惊:原来,儿子上下牙齿不能咬合,是因为当初双侧髁突骨折没有正常愈合造成的。而苏国安的牙齿要恢复原样,大约要花两到三年的牵引矫正时间和一笔不小的治疗费用。
黄女士认为:导致她儿子双侧髁突骨折没有被发现以致贻误治疗的责任者就是七医院。为此她要求该医院赔偿,因双方分歧太大,她已聘请了律师,为她讨回公道。
市第七医院医务科的杨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苏来就诊时,只发现下唇贯通伤和下颌皮肤裂伤,牙齿咬合没有异常,因为当时面部双侧活动正常,所以才没有拍片。
而且患者在伤口愈合出院后,医院也在出院证明书上写清楚要到门诊处理牙齿,并在感觉不适时随时就诊。但患者没有遵照医嘱,很久才到其他医院诊治,所以责任在于患者本人,而不在医院。(责编 蒋秋 作者 梁家宁 朱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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