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9个日日夜夜的奋战,罗湖公安分局专案组成功破获了发生在罗芳海鲜市场附近的“6·28”特大雇凶伤人案。警方转战千里,终于在陆丰市抓获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现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发 林某蔡某遭袭 林某断了手臂
6月28日凌晨3时许,在罗湖水产批发市场从事海鲜生意的林某、蔡某乘坐一辆摩托车从住处前往批发市场。路经延芳路口时,被一伙歹徒拦住,随后歹徒持刀砍伤二人,其中林某某被砍断右臂,歹徒行凶后立即逃离了现场。所幸两名受害者很快被送往医院抢救,没生命危险。
案发后,引起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普遍关注,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罗湖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
侦察 查询蛛丝马迹 案情逐渐明晰
由于案发当时光线暗淡,受害人又惊吓过度,未能提供案犯的体貌特征及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为了争取时间,专案组民警不分昼夜加班加点,走访了几十名群众。在经过大量的调查访问和取证后,终于初步掌握了“6·28”伤害案主要案犯及其关系人的具体情况和部分落脚点。
7月5日和7月7日凌晨,专案组对掌握的有关嫌疑人的窝点采取两次大规模抓捕行动,分别在罗湖区湖贝村、福田区下梅林等地先后抓获了14名嫌疑人。民警经审讯和外围调查,进一步明确了此案系幕后主使人郑某(罗湖区罗芳水产批发市场批发商)等人所为。郑某在案发后已经逃匿到陆丰、汕头等地。对此,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留在深圳调查情况,一路循线到外地调查追捕。
7月10日,专案组抓捕小组民警按线索到达陆丰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迅速展开秘密调查和走访工作。由于当地地形复杂,犯罪嫌疑人又分散藏匿在各个小村庄里且不断转移藏匿地点,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在艰苦的调查下,郑某某、温某、卢某、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逐渐浮出水面。
收网 抓获犯罪嫌疑 案情得以查明
在掌握疑犯目标后,专案组决定采取行动,抓捕疑犯。7月17日晚9时,疑犯郑某某、温某、杨某等人聚集在陆丰市碣石镇一歌舞厅,专案组民警在汕尾市刑警支队和碣石镇刑警中队的配合下,将这伙人一举抓获。专案组民警连夜将3名嫌疑人带回深圳突击审讯。
经过几个小时的审讯,疑犯终于交代了犯罪事实:2002年6月27日晚9时,罗湖水产批发市场批发商郑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周某、郑某某、温某、杨某等人在下梅林密谋持刀伤害与其结怨的档主。次日凌晨1时许,周某租来一辆五十铃人货车,将郑某某等人送到罗湖区延芳路口。周某还对如何作案进行了布置,对相关人员做了分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回住处,周某给了参与作案的郑某某、温某、杨某等人发了酬劳,之后让其各自逃离。
原由 雇主结下梁子 雇员遭受袭击
案件迅速侦破,案情也得以查明:两名受害者均受雇于罗芳水产交易市场从事海鲜生意的档主林某某。林某自五月开始从事海鲜生意后,并没有向这里的批发商进货,引起了批发商的不满。在6月17、18两日,林某某分别接到了恐吓电话,林某某并没有放在心上。6月28日,批发商郑某就雇凶将林某某的两名员工砍伤。(周力 施翔东 左志亮黄永权)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