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荔湾区杜明(化名)等三兄妹因为继母未与其商量而擅自将他们父亲的骨灰用于白云山植树,于日前将继母及其子女告上法庭。昨日(7.25),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明的继母在没有对骨灰非法利用和损害的情况下,而将骨灰用于植树,是当前社会倡导的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应当理解和支持,于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起诉父亲抑郁跳楼骨灰被用植树
杜明的父亲和母亲原同在广州某厂工作,婚后生有杜明兄妹三人,后父母离异。其父1980年经人介绍与现在的继母吴梅(化名)结婚,当时吴梅的丈夫已去世,有子女6人。
杜明及其证人在庭审中说,父亲与吴梅在婚后遭遇凄凉,父亲家的保姆曾告诉他们,吴梅每天都去街坊家打麻将,并经常向父亲要钱,如果父亲没钱她就发脾气,有时还要父亲下跪。
1996年4月,杜明的父亲突然在吴梅家跳楼身亡。杜明认为,这是父亲心情抑郁一时想不开的结果。
杜明的父亲死后,其骨灰由吴梅一直存放在殡仪馆,存放期至2001年4月10日。2001年3月23日,吴梅委托女儿将骨灰取出,报名参加了广州市殡葬管理处于同年3月30日举办的骨灰植树活动,将骨灰埋于白云山思园。
2001年4月,杜明前往殡仪馆拜祭父亲时,发现吴梅在没有与他们这些亲生子女商量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了父亲的骨灰,异常气愤,故提起上诉。杜明等要求吴梅恢复父亲骨灰盒的原状,并赔偿他们的精神抚慰金1万元。
被告辩解报名骨灰植树了却丈夫心愿
吴梅在庭审中说,她与丈夫的三名亲生子女之间鲜有往来,她并不知道他们(有两个已移民美国)的地址和电话,所以无法联系。因为骨灰存放5年后不处理就要加钱,考虑到丈夫生前曾说过死后希望骨灰能撒入大海,而自己又长年有病无法拜祭,所以才决定报名白云山骨灰植树,也算是了却丈夫的心愿。
法院判决此举移风易俗无违社会公德
荔湾区法院经审理后于昨日宣判,吴梅再婚后与丈夫共同生活多年,相濡以沫,丈夫去世后她对其的思念不逊他人。在丈夫的骨灰存放期限即将届满之际,吴梅作为骨灰的存放人将其取出参加植树活动,并没有对骨灰非法利用和损害,也没有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进行侵害,是一种合法的民事行为。
法院认为,吴梅在处理骨灰前后未及时告知原告,确有不妥之处,但骨灰植树等回归自然的方式是当前社会倡导的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对此应当理解和支持。同时,由于骨灰植树的地点是在白云山思园这个特定场所,对原告缅怀父亲,寄托哀思的情感并没有造成损害。
法院最后判定,被告吴梅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杜明的诉讼请求。法庭宣判后杜明当场表示一定要上诉,并将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提升至5万元。作者:记者 卢冬红 通讯员 蒋洁玲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