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然通讯员高志海、陈胜涛报道 21岁的女青年安某本想陪人聊天挣钱,可没想到却因价格争执丢了性命。近日,二中院一审判处案犯程冬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为程冬涛提供资助、帮助逃匿的陈香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曾因盗窃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的本市无业人员程冬涛,于2001年8月30日联系安某提供陪聊服务。当日20时许,程冬涛将安带至本市东城租住处,后二人因支付服务费问题发生 争执。于是程冬涛将安杀死,并将其尸体肢解装入袋中,抛尸未逞。
作案后,程冬涛对同居的山东无业人员陈香菊谎称将他人打伤,约陈香菊一起出逃。逃跑途中,程冬涛告诉陈香菊自己杀了人,陈香菊得知实情后仍向程冬涛提供资助,并使用自己身份证为其登记住宿,帮助程冬涛在广东、四川等地逃匿。后两人被抓获归案。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程冬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社会危害性极大;陈香菊的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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