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 通讯员赵鹏杰)年仅11岁的萌萌(化名)为索要财产,将抚育其8年、已近七旬的祖父孙某告上了法庭。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孙子与祖父间的财产官司。
萌萌的父母1993年6月离婚,萌萌一直跟随父亲生活。1993年7月父亲再婚,萌萌就一直与祖父母一起生活。2000年5月,萌萌的父亲因病死亡,萌萌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由祖父保管。2001年7月,孙某夫妇因无力抚养萌萌,要求萌萌的生母履行抚养义务。经法院调解, 萌萌由生母抚养。今年,萌萌到法院起诉,要求祖父孙某返还他从父亲处继承的遗产。
萌萌的祖父孙某认为,萌萌在变更为由其生母抚养之前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了8年,而萌萌的生母在离婚后一直未支付给萌萌的生活费,萌萌所继承父亲的遗产都已被用于萌萌的生活支出,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萌萌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对所继承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祖父孙某在儿子死后作为萌萌的监护人,对萌萌的合法财产负有监管的义务。除为了萌萌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萌萌的财产。孙某说萌萌继承其父的遗产已用于萌萌的生活支出,于法无据。房山法院一审判决祖父返还孙子所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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