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有成)备受本报和各界关注的开县幼童断臂案有了结果,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总计97万元赔偿除监护人承担10%外,其余由开县德泉电力公司等3单位分担。
去年5月13日,开县大德乡茯苓村7社年仅7岁的旦旦(化名)出于好奇,爬上离家500米远的高压器上捉鸟,不料被电流击倒滚于电表房下。经开县人民医院诊断,旦旦双手、双前 臂、左上臂外侧、右侧胸壁电击伤,医院对旦旦行双上肢高位断离术,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
一审宣判后,旦旦的法定监护人及开县大慈水库管理所都不服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院审理后认为,对于旦旦触电损害事故的责任划分,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对各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划分不当,应适当变更。对此,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改判了本案总金额97万余元的赔偿。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