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日前,丰顺县法院审结一宗传授犯罪方法案件,被告人巫某因故意传授犯罪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巫某现年40岁,系丰顺县汤坑镇人。此人曾因两次犯盗窃罪被判刑,是一个盗窃惯犯 。今年2月14日上午,冯某(已判刑)经知情人介绍来到巫某家,向巫某借用盗窃摩托车工具“T”型铁撬和“万能钥匙”,并向巫某请教“万能钥匙”的使用技巧,巫某当即面授机宜。当晚7时左右,冯某携带向巫某借来的盗车工具,按照巫某传授的开锁方法,盗窃了一辆红色铃木125C摩托车。3月2日,当冯某再次使用“万能钥匙”盗窃摩托车时,被群众当场抓获。作者:黎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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