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吴艺 通讯员孔献之)一名穷凶极恶的外地无业人员无意中看见事主家里有保险柜,顿生抢劫歹意。在持刀抢劫时遭到反抗,这名歹徒便将事主杀害,致人死命后还将其肢解、毁容,手段之残忍令办案人员都为之瞠目结舌。7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2年2月6日(农历腊月廿五日)下午,30岁的黑龙江省兰西县无业人员姜俊闲得无聊 ,从深圳市罗湖区蔡屋围新十坊的暂住处来到同坊6号某室看影碟。他在屋里东张西望时忽然看到靠墙有房主叶某的一个保险柜,认为柜里一定有许多钱,便于当天下午5时许再次来到该室伺机作案,恰好见事主叶某正在里屋睡觉,就溜进厨房里偷偷拿出一把尖刀,进入卧室,弄醒叶某后用刀逼其说出保险柜的密码。叶某拒绝说出密码并起而反抗,在打斗中,姜凶狠地用刀刺破叶的胸部,致其死亡。随即,姜打开保险柜,劫取了柜中现金人民币1300余元。
为了毁尸灭迹,姜清理了现场的血迹和打斗痕迹,用菜刀将叶的尸体从颈部、双臂、胸部、大腿上部、膝盖等部位肢解为10余块,还将叶的头颅放进微波炉烘烤毁容。
次日凌晨,姜把叶的头颅与一只手的前半端,抛弃在罗湖区草埔村附近的深圳河里,当日下午再次清理现场,将作案工具以及叶某的被褥等抛弃在布吉镇一垃圾桶内。8日凌晨,姜把叶某剩余的尸块装入旅行箱、背袋,拿到福田区福强路云顶翠峰西南的荒地,倒上“天那水”焚烧后,逃回暂住处,于2月10日被警方抓获。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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