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午当面采访扔屎女子,其丑行详情真相大白
-新快报记者 洪波 实习生 李锘
昨天本报关于“记者伏击3日拍摄扔屎女子”的报道出街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打来电话,对本报着意维护社会公德的做法表示赞赏,对扔屎女子的动机和心态作 了种种猜测。当日中午,记者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将扔屎女子找到并展开采访,整个事件的起因和详情也随之真相大白了……
记者首先在金枫楼一楼找到了该房的业主李先生,据李先生介绍,该房是他的公司的员工宿舍,里面共有4个房间,由公司3名女员工租住,其中包括记者拍摄到的扔屎女子,该女子姓江。
记者随后跟随李先生上到9楼。李先生打开房门后,呈现在记者眼前的是一条约5米长的阴暗的走廊,走廊左边原是单位的客厅,现在已被木板平均隔开成两个小房间。其中一个房间内仅简单地摆着一张床和一张木桌,目前无人居住。
在走廊右边饭厅的中央,摆着一张折叠桌,桌上放着一份当天的《新快报》,桌子两旁也各有一把椅子。记者看到,原来的厨房和内阳台之间的墙被打通了,厨房也已被改成了客厅的一部分,墙上沾着黑黄色的油渍。而在内阳台内挂着许多洗过的衣物,在记者此前拍摄到的照片看,该女子就是站在内阳台的窗口处向马路投掷装粪便的垃圾袋。
记者在房间内还看到一间显得挺大的洗手间,内有一个坐式抽水马桶,据李先生介绍,该马桶可正常使用。马桶右侧有一个梳洗架及一面镜子,紧挨着马桶的左侧有一堵约30厘米高的砖墙,与三面墙壁形成了一个约两三平方米的浴池。马桶后有一扇被人贴满报纸的小窗。
这时,扔屎女子仍然没有露面,李先生指着走廊最里面的房间告诉记者,那便是江某的居室。可能出于害怕的缘故,江某不肯走出房间,后在李先生的再三劝说下,她才走了出来。
记者看到,江某身高约1.6米左右,身材显得较为健壮,披一头及肩长发,身穿一件大红底色黄花纹的衣服、灰色短裙。当看到广州电视台的记者提着摄像机准备拍摄时,江某立即躲进了厕所不肯出来。在记者再三强调不会正面拍摄后,她才愿意接受采访,但同时转身回房换了一件红白条纹的衬衫。
昨天下午2时30分左右,江某终于坐在饭桌旁开始接受记者的采访
记者与扔屎女子对话实录
以下是双方对话的实录:
中专毕业的她在商场卖电脑
记(记者):你是哪里人?
女(江某):我是浙江的,杭州。
记:到广州几年了?
女:大概有五六年吧。
记:对广州的印象怎么样?
女:刚开始觉得很一般,“九运会”之后变化很大,变得很漂亮。
记:你觉得这么漂亮的环境是否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来维护呢?
女(用手拢了拢头发):……应该需要。
记: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女:电脑销售。
记:你是什么学历?
女:中专。
记:平时什么时间上班?
女:有时上中班,有时上早班,不一定。
记:一般呢?
女:一般是下午两点左右到晚上七八点钟。
“我一直认为这只是随手扔垃圾而已”
记:你承认粪便是你扔的吗?
女:……是我扔的。
记:你是从什么时候往楼下扔的?
女:……大概从去年冬天开始。但也不是天天扔。
记:可是环卫工人反映你这种行为已经有一年多了。你觉得你这样做对吗?
女:这都是为了贪方便……现在觉得很后悔,是自己素质太差了。
记:你有没有想到往下扔的后果?会不会想到会砸到人?
女:以前没有砸到人。就是这次才知道砸到了,当时并不知道出租车里面会有人走出来,我还以为是等着洗车的——路口有一个洗车的店子。后来听到楼下有个女子很大声地说话,我没有听清楚她在说什么,但是知道砸到人了。我觉得很对不起她,我想当面跟她道歉。
记:难道之前没有任何人警告过你吗?
女:没有。就我知道,管理处曾贴过大概两次告示。
记:你有没有担心过这种行为会被别人发现?
女:……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我一直认为这只是随手扔垃圾而已。
记:你觉得随手扔垃圾很正常吗?
女:……是的,我以前也碰到过别人往下扔东西、泼水。
记:你自己被砸到过吗?
女:没有,是看到过。
“一年前开始在广州扔粪便”
此时,江某忽然站起来,走进自己的房间,不久就出来了,却是背对着记者向后倒退着出来的。江某坐下来后,拿出一包纸巾,并递给了记者一张,自己则拿起一张在脸上擦了起来。
记:我发现楼梯间就有两个垃圾桶,你为什么不丢在那里呢?
女:一般……(那里)都是丢水果、饭盒之类的东西,大便放在那里不大好处理。所以我就往下扔。
记:另外两个同房的女生不知道你的所作所为吗?
女:不知道。
记:你以前在家住几楼?有没有扔过大便?
女:我以前在浙江时是住4楼的。以前也有过往楼下扔垃圾的行为,但被家里人阻止过,说这样不道德。
记:那你是来到广州后就扔的吗?
女:不是,是住到这里……一年前开始才(才开始)扔的。
记:你在大街上也随手扔垃圾吗?
女:看周围环境吧。环境好,看见别人把垃圾扔在垃圾桶的话,我也扔到垃圾桶里;如果环境不好,街道很脏的话,那就会随手扔垃圾。
记:我发现你扔的都是用蓝色塑料袋装的,这些袋子是哪里来的?
女:都是在超市或商场买的垃圾袋。
“因为贪图方便渐渐养成了这种不良习惯”
记者在与她聊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将话题转到了读者最关心的问题上,“我看到你们房间内有厕所,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扔大粪呢?”
女:其实这是渐渐养成的不良习惯。我们这里一直有三四个人住,以前她们在用洗手间及洗澡后洗衣服等都锁着门,有时要用40多分钟,那我急了就只好在自己房里解决,完后就用垃圾袋装好顺手扔了出去,就这样不知不觉养成了这种习惯。
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什么因素促使你扔粪便吗?比如不习惯坐马桶、泄愤或者是一种什么仪式等?
女:没有,绝对没有,我纯粹是为了贪图方便而养成的不良习惯,我一直认为东西扔下去后,就自然会有人去收拾的。
记:如果没有人投诉,你会不会继续呢?
女:……大概会。
“我精神绝对没有问题”
记:你结婚了吗?
女:没有结过婚。
记:男朋友呢?
女:分手了。
记:在广州交的吗?
女:是的。
记:现在呢?单身?
女:是的。
记:你以前有没有去过医院精神科之类的门诊看病?
女:没有,我精神绝对没有问题,心理也没有问题。
记:你扔屎怎会一天扔两次?按照正常情况,一般人基本是一天大便一次。
女:……这应该是每个人的生理状况不同吧。
记:你可以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吗?
女:是的。
据江某的公司老板也就是业主李先生称,就他所了解,江某平时性格比较孤僻、古怪,做事也比较武断,而且平时很少与别人接触,在公司的工作表现一般,也没有什么好朋友。此前他曾多少知道一些江某的掷屎行为,也专门跟她谈过话,要求她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但她却表现得有点满不在乎。李先生说,他有一次在楼下经过,还差一点被江某扔下来的粪包砸中。对于她在上述对话中对扔屎行为的解释,李先生也表示了怀疑。
有关专家评说事件----
“扔屎女子是在撒谎!”
-新快报记者肖萍 实习生罗丽贤
心理专家:
叶瑞繁(广东省人民医院心理学博士):在一般情况下,正常人是不大可能有这种高空扔屎的习惯的,抛一两次还有可能,但长期形成习惯是不可能的,因为扔屎既不道德也很费劲,所以可认为该女子是在撒谎,为自己狡辩。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变态行为,形成习惯可能是她对高空扔屎的一种嗜好。
该女子长期不与人沟通,这说明她在人际交往方面不正常,与社会不能正常接触,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她有此变态行为。至于她的中专学历,跟变态行为的发生是没有直接联系的,现在高智商、高学历的变态者也不少。若要对该女子的心理状况作具体分析,还需对她有一个全面、直接的了解后才能作出准确判定。
法律专家
陈燕云(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从法律角度来讲,高空掷物首先是一种侵权行为,由于高空掷物者的过错,会导致他人身体或精神上受到损害。这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一、如果只是从高处往公众场合扔东西,没有打中人,掷物者是对公众利益造成了损害,如可能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城市市容等。在这种情况下,不但环卫部门可以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掷物者进行罚款,而且只要有人报案,派出所也可以依照《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出面干涉。如第一次对之进行训诫,如果仍然不予改正,则可以依法对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还可以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不过,因为以上处罚都属于强制执行,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它除了规劝、谴责,确实无能为力。
二、如果掷物者从高空掷物时打中了人,如前面报道中所提到的朱女士,那么掷物者就不只是对公众利益造成侵权,还对朱女士造成了直接人身侵权,应该负有对朱女士进行赔偿的全部责任。由于在报道中提到的该掷物者掷的还不是普通物品,而是带有侮辱性的特定物品,朱女士不但可以提出被弄脏衣服或掷伤身体等方面的赔偿,还完全可以要求赔偿合理的精神损失费。
余建军(律师):对这种高空掷物所造成的后果的处罚,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以及治安管理方面均有明文的规定。报道中披露的高空扔屎丑行,不但污染了环境,更是对受害者精神上的伤害,是对受害者的侮辱。受害者可要求精神方面的赔偿,赔偿的金额可根据该行为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例如独自一个人走在路上被砸所受的伤害,与她跟一班朋友一起走,却独砸在她头上令其在朋友面前丢脸,这样所受的伤害程度应该是不一样的,赔偿的金额也可能因此不同。
社科院专家谈看法---
“丑行是利己主义思想作怪”
-新快报记者洪波实习生李锘
针对这种高空掷屎的行为,记者昨天下午专门前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请几位专家谈谈他们的看法。
该院哲学文化研究所的研究员李辛生和阮纪正都认为,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它妨碍了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虽然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不太完善,但是从道德角度来讲,是不应该发生这种行为的。
李辛生认为,要防止这种行为的重复发生,首先应该加强公民的思想教育,特别是社区的内部,应该发动住户互相监督,对这种行为要“群起而攻之”。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运用行政手段来进行干预。
阮纪正认为,这件事首先反映了部分公民文化道德素质的低下;其次就是利己主义的思想在作怪,该女子估计就是有这样一种想法:觉得应该把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尽量多的往外转移——由清洁工来替她处理;还有可能就是因城市贫富分化导致某些外来工的心理不平衡而产生的特殊心理。
同屋女子谈江某——
马小姐:很少有人打电话给她
曹小姐:她这个人有点怪
-新快报记者洪波实习生李锘
在昨天下午的采访过程中,由于与江某同屋的另两名女子正在上班,记者无法对她们进行当面采访,昨天晚上,记者电话采访了与江某同屋的马小姐与曹小姐。据马小姐说,她是1个多月前才搬来这间宿舍的,由于她与江某不在同一个部门工作,所以平时很少与她接触,也仅限于见面打个招呼,也不知道她有掷屎的行为。马小姐说,在同宿舍期间,大家都很少走出房间,一般没事都会呆在自己的房内。但是觉得江某平常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举动,不过平时很少有人打电话找她。
据曹小姐说,她搬来这里只有3个月左右,平时在家也很少和她接触。只是觉得她这个人有点怪,但并不知道她有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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