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本报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广告客户”,家住沙坪坝的伍三(化名)不愿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竟想出一个歪主意:到报社花钱登声明,宣布解除自己与母亲的母子关系。因报社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竟赖在报社不走,弄得本报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据了解,伍三的老母已年近8旬,老人有4个子女,伍三排行第三。10多年来,老母一直跟着伍三生活。去年8月,因赡养问题,老人将4个子女告上法庭,沙坪坝法院审理后判令 老人的其他几个子女每个月分别支付100元至250元不等的赡养费。考虑到老人以前一直在随伍三生活,法院判决老人的日常生活由伍三料理,伍三不负担赡养费。
然而,伍三认为自己赡养了老母10多年已“仁至义尽”,体弱多病的老母再跟着自己是个累赘,因此既不愿意老母随自己过,又不愿付赡养费,对法院判决十分不满。
为了使自己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合法”,伍三思来想去,想到了过去曾有父子反目成仇后而登报宣布“解除父子关系”的做法。于是,他于昨日上午来到本报,一进门便宣称要打广告,宣布与母亲脱离关系,并拿出一份登报声明,要报社刊登。记者拿过声明一看,上面写道:“法院判决由我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是错误的……现登报申明,从即日起,我不再是×××(老人名字)的监护人……”记者看后明确地告诉他:“我们绝不会登这样的声明。”伍三急了:“你们要钱吗?只要你们给我登出来,要多少钱我都给!”
记者杨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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