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7月30日消息:昨天,平阳老人洪成都非常无奈地走进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老伴白桂花及女儿洪丽金、女婿王仲松告上法庭,诉请分析家庭共有的五处房产。
今年58岁的洪成都为了家庭建设,过度的劳累使他过早地衰老,但他一家人也积累了巨额财产,除88万元现金外,还拥有平阳县水头镇振德路155号一间三层楼房、水头镇凤尾北路五层半楼房、水头金山一间房层、温州市区南浦住宅区店连屋两间。
洪成都仅有一个女儿,1985年招婿入赘女儿成家立业,一家人共同生活,家庭和睦。除振德路155号外,洪成都将家里所购建房屋全部登记在女儿、女婿名下。洪成都当时认为,家产迟早是女儿的。
不料世事无常,近年来洪成都与老伴及女儿、女婿不断口角家庭失和。在亲朋的调解下,洪成都于去年3月15日与老伴及子女达成协议,上述五处房产属四人共同所有,并将88万元资金进行了分配保管。后来,女儿女婿否定协议的效力,家庭成员之间仍然争吵不断,洪成都迫不得已,诉称法院确认他应有的财产所有权。
由于洪成都与白桂花为夫妻关系,昨天开庭时,白桂花由被告调整为第二原告。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温州日报 张信国 杜建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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