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30日消息: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决定,从8月1日起对公安警务车辆使用警报器进行限制。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从今年8月1日起,晚上10点至第二天的早6点,包括“110”、“119”、“122”
警务车在内的公安警务车辆,严禁使用警报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警灯;每天的早晨6点至晚上10点期间,如果路面上
车辆、行人较多,执行紧急任务的公安警 务车辆可间断使用警报器,除“119”消防车外,警车一律不得警报长鸣;在这个
时段,如果是两辆以上公安警车列队行驶时,首车间断使用警报器的,后面车辆无特殊情况可打开警灯,但不得使用警报器。
为保证此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沈阳市公安局责成交警支队和督察支队在路面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要给予相应
处罚。(谭彦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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