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朝涛 实习生 张玉琴通讯员林雨)河源一女子常因家庭小事与家公发生矛盾,而每当她和家公有争端时,丈夫总对妻子拳脚相加。不料妻子将怨气全算在81岁的家公头上,一怒之下将其杀死。昨日,河源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害家公的刘玉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年43岁的农妇刘玉太出生于河源市东源县叶潭镇,20年前经人介绍嫁到该市龙川县 鹤市镇,后又改嫁到该县义都镇。幸福的家庭生活来之不易,改嫁后的刘玉太本应十分珍惜自已的家庭生活,可屡屡因家庭小事对今年已81岁的家公看不顺眼,而家公也不肯轻易相让。因此,两人常常因小磨擦引发口角是非。然而,刘玉太的丈夫邓某却是个大孝子,一向对老父亲孝敬有加,怎能容得妻子对老父恶言相向?于是,每当刘玉太与家公闹矛盾后,其丈夫邓某就会不分青红皂白对她非打即骂。
但是,丈夫绝没料到,他的粗暴做法只使妻子与老父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每当他为老父“出气”后,妻子刘玉太对丈夫的怨恨就加深了一层,终至酿成大祸。
2001年11月6日上午,刘玉太进入其家公睡房取镰刀准备去干农活时,因开门、走路声音太大而吵醒了正在睡觉的家公,家公便说她“这么慌忙是不是要去赶死”之类的话,刘玉太听了就气不打一处来,想起老公打骂自已总是因这个老人而起,又想起这时丈夫正好不在家,正是报仇雪恨的好时机,于是她恶从胆边生,举起镰刀向81岁的老人当头乱砍,直至家公死亡。
次日,刘玉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刘玉太非法剥夺其家公的生命,罪不容赦,河源市中级法院对本案经过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玉太死刑,缓期2年执行。刘玉太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本来孝顺父亲的丈夫邓某也不得不吞下粗暴处理家庭矛盾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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