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 (记者陈曙光) 29日下午,襄樊市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襄阳区一女教师被骗成为性贿赂工具,并两遭强行猥亵案
樊城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2001年10月7日下午,原襄阳县(现襄阳区)王河二中校长杨大成找时任长虹信用社副主任的被告人马国超贷款,与王河一中校长王传国一起将王河二中22岁的女教师小玲(化名)骗出。当晚,马国超将小玲骗至襄樊城区某酒店,两次强行 对其猥亵,因遭强烈反抗,马强奸未遂。
事发后,因关键证据被毁,此案迟迟未能定案,女教师为此多方奔走,引起襄樊市人大等部门重视。3月22日,外逃至深圳的马国超被抓捕归案。
在3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公诉方证据不足,不能确定被告实施了强奸行为;公诉方则列举了部分直接和间接证据。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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