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宗)为泄愤而驾车在南京路步行街撞死、撞伤7人的出租车司机沈岳飞,昨天被上海市二中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死刑。
24岁的沈岳飞原是一家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因与妻子闹离婚,心情一直不舒畅。去年10月14日24时左右,沈因驾车违章,受到交巡警处罚。他感到家庭生活与工作均遇诸多不顺,便产生了发泄不满和自杀的念头。
沈岳飞购买了数桶汽油、机油,倾倒在自己身上和出租车内。15日清晨6时40分左右,沈岳飞驾车强行从河南中路隔离桩处驶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南京路步行街,由东向西呈“S”状疾驶,故意撞击行人。车辆先后在河南中路口、中联商厦门口、蔡同德药堂门口等处撞倒7人,其中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4人受伤。尔后,该车撞上花坛中的电线杆后停住。沈岳飞随即在车内点火自焚,被及时赶到的交巡警和周围群众扑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