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讯(本报记者邓志勇)应邀赴约7月29日晚,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张副处长请外地来邕的老同学在南宁市葛村路鑫山源酒楼吃饭。张的老同学无意中说起,前段时间他在老家接待过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位“李处长”,并描述了该人的特征。席间同坐的还有该反贪局林副局长、区检察院公诉处黄副处长及另一名侦查员等人。可这几名检察官怎么也想不起他们会有这么一个叫“李处长”的同事,联想起以前群众的举报,莫非真的是那位“李处长”?
这位老同学当场找出“李处长”的手机号码,接通电话后,不到10分钟,“李处长”依约赶至酒楼。早有耳闻早在前几年,广西区检察院反贪局就不断接到群众反映,说有人冒称该局的反贪干警在社会上招摇撞骗,接受他人请托后,从中牟取好处,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败坏了检察干警的形象。
今年6月间,又有群众反映,有个叫“李处长”的男子,自称是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处长”,他打着这个幌子到有关执法部门帮请托他人办理减免交通规费的滞纳金,从中收取好处费。此事引起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的高度重视,但苦于此人神出鬼没,一时难以探得他的踪迹。丑态百出“我是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处长,现在梧州市检察院挂职当副检察长,今天刚从横县办案回来,岑溪市已抓了8个派出所长……”刚一落座,“李处长”便眉飞色舞地向席间人员滔滔不绝地自我介绍。
一看来人,几名检察干警便知这就是群众反映的那个冒名的“李处长”。大家不动声色,开始巧妙地与他周旋,来个“以假制假”。
“李处长,我一个表哥受贿100万元,已被抓进去了,家里人真是急死了,你能不能帮想点办法?至于钱嘛……”张副处长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挖矿的大老板,他又不失时机地递烟给“李处长”点上。“李处长”一听来劲了,忙说:“这个案子我知道,你表哥受贿的那100万元,其中80万元是现金,外加两辆轿车。”“矿老板”又开口询问:“我想找一下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林副局长以及公诉处的黄副处长,你能帮我约一下他们吗?”
“没问题,他们都是我的同事,明天晚上我就约他们出来吃饭。”“李处长”还特意胡诌一番他们的模样。“那我表哥的事,你看要花多少钱?”“矿老板”又紧紧追问。“李处长”伸出两根指头。在场人员纷纷作假猜状:“2万!20万!”“李处长”诡秘地摇了摇头说:“要想保住性命,至少得200万。”
在已确切证实“李处长”是冒牌货后,林副局长借故出外向反贪局蒙局长进行报告。不久后,3名反贪干警来到酒楼包厢问:“谁是李处长?”“李处长”脸上掠过一丝常人难以看出的惊慌,忙说:“这里没有李处长。”坐在旁边的黄副处长忙指着他说:“这位就是李处长。”3名反贪干警亮出证件后要“李处长”到反贪局走一趟。“李处长”见势不妙,忙将好几本假证件偷偷丢放在桌子底下。如实招供被带回局里接受调查的“李处长”拒不承认自己有什么犯罪嫌疑,还口口声声说搞错了。
这时,林副局长走进办公室,检察干警忙对“李处长”介绍:“这是我们的林副局长。”“李处长”的脸一下子变黑了。接着,成功扮演“矿老板”的张副处长及黄副处长都来到办公室,当“李处长”得知他们的真实身份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瘫了下来。随后,检察干警从这位冒牌处长摩托车尾箱里面搜出一大沓卷宗材料,包括:伪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逮捕令”、群众写给自治区检察院的举报信、刑事判决书、假刑事检察处工作证以及多张追债委托书等。
经过最后核查,这名“李处长”真名叫宁,1965年出生,初中毕业后,曾在南宁市新华书店做过临时工,后一直在中越边境做边贸生意。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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