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背景
为了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广州天河区冼村村委会和派出所,在最近的一次扫黄打非活动中,不仅对卖淫嫖娼者进行了
罚款和劳动教养处理,还分别将一些卖淫者和嫖客的照片以及嫖娼现场的照片公开刊登在村里的法制宣传栏中。
此种做法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在事发地冼村,不少村民对此拍手称快,认为村委和派出所做出此
行动后,冼村的卖淫嫖娼现象明显减少,是净化冼村环境,打击卖淫嫖娼行为的有效手段。但也有一些人提出,将这些“小姐
”和嫖客的照片公开贴出来,是否会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一旦这些“小姐”或嫖客诉之法律,会不会胜诉?归根到
底一句话,嫖客到底该不该“公示”?
□新闻回放
5个小姐“玉照”全贴了出来
记者昨日来到冼村,在冼村的一个法制宣传栏里,看到了几个“小姐”的玉照和二个嫖客的照片,还有一个下半身裸
露的男子和一个双手捂头的“小姐”的合影,另一张照片,则是显示嫖客和“小姐”所用避孕套的照片。从宣传栏的文字介绍
来看,应该属于嫖娼现场被捉时拍摄到的。据这份宣传文告介绍,冼村派出所和治保会,在一次大规模的扫黄中,先后抓获5
名湖南卖淫女,她们被抓住时,有的正在卖淫,有的正在拉客,两名张姓嫖客,不仅在照片旁边,写出了其全名,还写出了其
年龄。并公布了对这些“小姐”和嫖客的处罚决定,并对出租房屋给小姐招嫖的两家出租屋主,分别作出了处罚。
或许是因为这些“玉照”和文字颇具吸引力,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不时看到一些路人驻足法制宣传栏前“学习”,一
边看一边还议论着。法制宣传栏已成为冼村一个关注热点。
“嫖客公示”后“小姐”的确少了
一位村民对记者说,由于冼村原本是一个发廊和“小姐”较多的地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对那些嫖客进行处罚。记
者看完宣传栏后,以“洗头”的名义来到冼村多家发廊暗访。
和一些大胆拉客的“黄色发廊”相比,如今冼村的发廊的确“规矩”很多,几乎每一家记者进过的发廊,都没有“小
姐”出来招呼,更没有招嫖小姐通常使用的暗语,如“进来松骨啊”“玩不玩啊”之类的言语,即使是一些看上去不太对劲的
发廊,小姐面对两个男记者的进入,也是一副胆怯的样子,这和其它地方一些“发廊”大胆拉客,形成了明显的区别。
一位在附近拉客的摩的司机对记者说,冼村村委会和派出所最近在这方面经常抓,那些“小姐”和嫖客自然就少了许
多。
□观点碰撞
正方:
有利于净化社会环境
李姨(50岁冼村居民):这几年来,冼村一直以来都是发廊和“小姐”比较聚集的地方,把周围的环境弄得脏乱不
堪,对村里的孩子影响也非常不好。虽然小孩子一般不会直接接触到卖淫嫖娼活动,但是居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还是会对小孩
造成不好的影响,比如说像我13岁的小女儿,有时候见到那些穿着暴露的卖淫的“小姐”在发廊门口与一些嫖客拉拉扯扯的
时候就会问:他们在干什么?有的时候,我去剪头发,左挑右挑找了一家觉得“干净”一点的发廊,可是一进去,就会不时的
有一些“小姐”走出来跟正在理发的男顾客“搭话”,我觉得非常不舒服。
最近,我感到很多发廊都规矩了很多,没有了卖淫的“小姐”拉拉扯扯,顿时让人感觉周围的环境干净了很多,也舒
服了很多。之所以会发生这些变化,都和派出所对这些“小姐”的公示有关,如果不对他们作出这样的处罚,说不定还会有更
多的“小姐”和嫖客来这里。至于有些人说不应该这把“小姐”或嫖客的照片登出来,我认为没有什么,谁让这些人做那些丑
事呢?把她们的照片登出来,对他(她)们也是教育,更重要的是,可以打击那些还想做“小姐”的女人和嫖客,使他们再也
不敢来冼村,因为仅仅是给他们一点经济上处罚,是难以铲除这些人的非法活动的。更何况,他们做了这些犯法的事情,还有
什么隐私可言,就是应该让他们得到教训!
震慑犯罪此招最有效
陈光(28岁广州某中学教师):在我居住的小区周围,也有一些像冼村这样的发廊,这些发廊我想也不是警察不管
,而是很难管。我曾经看见警方举行过一次大行动,当场抓了不少“小姐”和嫖客,这些人据说被抓进去之后,都受到了处罚
。只是,让我非常奇怪的是,第二天,就看见几个被抓的“小姐”又重新就业,听人家说,这家老板很有钱,缴了罚款,这些
小姐就放了回来,并让她们重新上岗。
这也就让我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付这些“小姐”和嫖客,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对这些“小姐
”和嫖客,只能用罚款来处罚,但是这个办法,有时也无法扼制这些“小姐”和嫖客的行为,有些人也仗着自己口袋里有几个
臭钱,根本无视国家的法律,冼村这种办法,应该是一个好的尝试,并且从实施的效果来看,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至于有些
人说对这些“小姐”的隐私和名誉权不利,我觉得,任何事情都有个两面看的问题,不错,这些“小姐”和嫖客的隐私的确公
之于众,这些人的“权利”的确“受损”,但是,这些人的隐私其实都是非法的隐私,给他们曝光,不仅有利于社会,也最终
会有利于他们,毕竟,这些人经过曝光,再要做“小姐”和嫖客,就不那么容易了,一来社会可以监督他们,二来他们受到这
样的处罚,也会收敛一些。社会上的其他一些发廊里卖淫女再也不敢那么嚣张了。所以,我还是赞成这种作法的。
反方:
法律之外的惩罚是不对的
张经理:(某家政公司老板40岁):我认为这样做不太好。因为虽然卖淫嫖娼是一件很可恨的事情,大力打击是对
的,但不管怎么说,把他们的照片贴出来而且还把他们的姓名和年龄都写得清清楚楚摆在宣传栏里有点不好。因为卖淫嫖娼的
人受到了处罚了以后,还是要回到社会里的,特别是那些卖淫的小姐,如果把她们的照片都贴出来,把她们的名字年龄都公告
了,那么在她们重回社会的时候怎么面对社会呢?加上其他人的歧视,她们很难重新做人走上正行,明明想走正行却会因为大
家都知道她们以前是卖过淫的,而且周围都见过她们的照片认得她们而歧视她们,从而使她们重新做人的愿望难以实现。
还有那些嫖客,如果让他们周围的同事朋友知道了,很可能会对他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其实,在我公司里
,就有个别员工曾经犯过法,犯过错误,但是,我并未没有因为他们有过一个不好的过去,而另眼看他们。在一个法制国家里
,每一个犯了法的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但也仅仅是法律的处罚,如果超出法律之外的惩罚,就不对了,甚至是违法的
。
这种“教育”负作用很大
蒋克明(广州某文化传播公司总监):对于冼村这样做的效果,我是不怀疑的,应该对于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只要你
加大处罚,都会对犯罪行为起到更好的扼制作用。比如说,你发现一个嫖客或“小姐”,就把她杀了,相信一定会对扼制卖淫
嫖娼的行为,取得突出的效果。但即便如此,我们在行使法律手段时,也要考虑到,我们有这个权利吗?法律给了我们这个权
利吗?特别是执法者,更应该想一想这些问题。
所以,对于冼村这种做法,我们更多地的要想的,不是好还是不好,效果如何?而是合不合法,如果市民对一个问题
都发出这样的疑问,这种做法就值得思考了。
冼村的出发点,显然是为了“教育”居民守法,做个守法的好公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判断出,他们这样做的用心
,是出于打击卖淫嫖娼。只是,这种可能不合法的行为,发生在一个法制宣传栏里,肯定是有负面作用的。一些人甚至可能会
想,只要是为了打击丑恶或者他认为的丑恶行为,就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只要能够达到消灭他认为的丑恶现象,那怕是使用不
合法的行为,也是应该的。如果在人们的脑中,出现这样的思维定势,就肯定是非常负面的“法制教育”了。
□专家视点
律师不好的隐私也有保护的必要
广东省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波:将“小姐”和嫖客的照片不作任何处理地贴出来,显然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和名
誉权。
冼村可以对“小姐”和嫖客进行处理,也可以将处理决定的内容贴出,但不等于可以将他们的照片贴出,因为这样做
,侵犯了这些人的隐私权,隐私有好有坏,但即便是“不好”的隐私,也有保护的必要,有关方面,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法学专家即使是罪犯也有名誉权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伟平:任何人,包括罪犯都有名誉权,冼村这样做,显然侵犯了这些人的名誉权,是很不妥
的,一旦这些“小姐”和嫖客拿起法律武器反告,从纯法律的角度上说,至少有七成的胜算。(据信息时报作者:邹会江、成
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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