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铜川讯记者王锋通讯员李公社派出所所长无照驾驶警车撞人致死,却让下属冒名顶替,为自己开脱责任。没想到这些均未逃过群众的眼睛。近日,铜川市监察局与该市交警支队根据群众举报,揭开了事情的真相。
2001年4月30日,耀县公安局苏家店派出所的车号为“陕O2972警”警用华阳牌小客车,由苏家店开往耀县县城。当行至沿河路3km+500m处时,恰遇该县寺沟镇姑社村村民左某 男,67岁骑自行车与警车一前一后同向前行,行在警车前的左某突然向左转弯时,不幸与警车相撞。左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耀县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刻派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将停留在事故现场的苏家店派出所所长高平、微机操作员白亚宁、联防队员兼驾驶员白小兵带回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尸检及车辆检测,确定白小兵为肇事司机,因警车制动功能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左某骑自行车左转弯前未按规定伸手示意,在警车临近时突然猛拐,致成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2001年8月22日,铜川市交警支队对该起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对白小兵处罚150元,扣证6个月。随后耀县交警大队召集事故双方进行了损害赔偿调解,并结案归档。
但是,铜川市有关部门接连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耀县公安局苏家店派出所所长驾车肇事致人死亡,让司机顶过的反映信。对此,铜川市监察局、交警支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了复查,终于查明了真相。
原来事故发生时,确系耀县公安局苏家店派出所所长高平无证驾驶,该所长非法驾驶该所制动机不合格的“陕O2972警”车,且车速较高酿成事故。但在事故发生后,高却指使同车乘坐的白亚宁、白小兵提供伪证,隐瞒真相。在后来的多次调查取证中,三人一致提供伪证,导致交警部门对交通肇事责任主体的认定发生错误,使事故处理出现偏差。
目前,高平对自己所犯违法违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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