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一班子 必须避亲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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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02日08: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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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刘云飞)夫妻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必须交流。这是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意见》明确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或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干部,必须交流,且以上避亲交流不受任职 时间限制。干部交流调动时,不准迎来送往,不准收受礼品(礼金),不准突击提干,不准带走原单位财物,不准干预原单位工作,不准从原单位随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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