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龙刚实习生陈锐肖梅梅)一辆在车祸中致使12名乘客身亡的大客车,竟然连起码的运营资质都不具备。省安委第五次全体成员会议日前正式通报了去年发生在茂县的“9·23”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并建议交通运管部门一年内不审批这家违规企业新增线路班次和扩大客运经营范围的申请。
去年9月23日,松潘县电力公司员工郭荣驾驶一辆桑塔纳,往成都行驶。车行至茂县境 内欲强行超车时,与川O01275亚星大客车迎头相撞。大客车坠入12.5米下的岷江,车上18名乘客中12人死亡,1人重伤,桑塔纳上的乘客1人轻伤,两车均严重受损。
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川O01275大客车是四川新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从四川科学城九龙实业公司租用的,该车并不具备营运资质,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证、安全查验卡等必备手续均未办妥。
省安委会上月26日正式公布处理意见:驾驶员郭荣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成阿坝州政府对松潘县电力公司在全州通报批评,并责成松潘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建议相关部门责令九龙公司进行整改,同时一年内不审批该企业新增线路班次和扩大客运经营范围的申请;建议由省旅游局责令四川新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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