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新卫)宝山区横沙乡农民万祖兴种植罂粟千余株,昨天被宝山区法院经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后,当庭判处5个月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万祖兴原在横沙岛承包水塘养殖蟹苗。去年10月间,他听人说给蟹苗吃罂粟可以成长快,就在蟹塘两侧小沟边缘种满了罂粟。今年5月,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万祖兴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上,将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