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于楼上业主装修不当,交接过程中新房变“破房”(详见本报昨日A7版报道),该谁来负这个责任呢?昨日,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部长段建平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福州王女士遭遇的尴尬并非“专利”,昨日,共有三位读者先后拨进本报新闻热线,诉说他们曾经遭遇的类似尴尬。其中,福州的武翔先生告诉记者, 三年前他第一次走进购置的新房,就发现由于楼上业主的装修不当,自己的新房多处龟裂。当时开发商与物业相互踢皮球,都指责对方监督失职,律师也只是表示“官司输赢五五开”。所以他只能忍气吞声三天两头跑去找楼上业主争吵,最后人家赔了他5000元了事。但是直到现在,他还是时时担心裂痕会扩大加深,房子早晚会“出大事”。现在他很想知道责任究竟该由谁来负。
昨日,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部长段建平告诉记者,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另据了解,王女士已经决定诉诸法律,给这个目前尚无定论的问题讨一个明确的说法。
(于伟赵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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