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疆人胡某在宁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为方便朋友张某暂住,替其配备了大门钥匙。不想张某竟举家迁入定居。胡某忍无可忍,诉至法院要求张某一家立即迁出。昨天,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胡某诉称,她原在新疆某县种鸭厂工作。1998年初,胡某因故与前夫离婚,情绪非常低落,多日未上班并因此下岗。作为南京支边青年留在新疆的张某称自己在宁有不少熟人 ,建议胡来宁发展。胡听从了张的建议。1999年8月,胡的母亲与张陪同胡来宁,并于同年10月在龙苑新寓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以胡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母女就此居住。2个月后,胡母离宁返新,张常来探望她,偶尔也居住胡某处。为方便张,胡为他配了大门钥匙,后胡在宁发展不顺又重回新疆。今年7月,胡来宁发现退休回宁的张和妻子竟带着女儿擅自搬入她的住房,还把女儿的户口也迁到了南京。胡某当即要求他们一家迁出,遭到张拒绝。(盛冰 潘晶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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