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8月2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7月31日,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发生在银川市乃至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首例利用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欺骗广大消费者、造成赞助商巨大经济损失的演出合同诈骗案。涉嫌利用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进行合同诈骗的商亭民、顾霞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追缴其非法所得66211元;同案犯胡宁犯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法人北京鼎盛富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20000元。
2001年4月底,北京鼎盛公司总经理助理顾霞和银川市演出公司承办人胡宁在未与歌手孙楠就来银举办演唱会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运作孙楠银川体育馆演唱会。同年5月,双方先后签署了孙楠、李丹阳来银演出的所谓《演出协议书》并将演出日期定在了7月27日。当演出临近时,顾霞又称孙楠要参加“八一"”军节的演出,双方遂将“孙楠演唱会”的日期改为8月18日。此后,胡宁在未与南京歌舞团取得任何联系的情况下,仍虚构了南京歌舞团为孙楠演唱会班底的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并将盐城歌舞团的材料改为南京歌舞团的材料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等有关单位审批。此外,胡宁在多家媒体以其它广告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继续欺骗消费者和赞助商,致使13家企业、公司上当受骗,出资142545元赞助“孙楠演唱会”。
2001年8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体育馆内,热情而来的观众当得知孙楠不能出席演唱会后,群情激愤。体育馆内发生了观众起哄、要求退票的混乱场面。一名观众的眼部在混乱中受伤。在紧急出动的公安干警的耐心解劝和及时疏导后,才幸未造成更严重后果。但此事在社会上产生的恶劣影响和企业的巨大经济损失已无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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