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8月4日电】(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陈立雄)广东省人大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下简称《防范条例》)已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为此,省公安厅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对技防产品进行大检查。今天,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和广州市公安局技防办联合对广州大沙头特价电器市场采取了统一检查、清理行动,共发现4个商铺没有依法到公安机关办理技防产品销售备案,擅自销售技防产品。
据了解,目前我省技防产品管理较为混乱,一些没有生产、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或销售技防产品,尤其是无证生产、销售技防系统中使用的针孔或微型摄像机、监听器等监视监听器材的问题突出,不仅影响了技防工作的实际效果,而且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
这次行动重点检查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有无生产登记批准书;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是否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虽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但所生产或销售的技防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生产或销售的技防产品是否属假冒或存在商标侵权问题。
省、广州市公安部门今天上午对广州大沙头特价电器市场经营技防产品的商铺进行了检查,共发现4个商铺没有依法到公安机关办理技防产品销售备案,擅自销售技防产品,依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技防办向违法销售的商铺发出了《广州市技防行业管理违例处理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对擅自销售未办理生产登记的微型针孔摄像机等进行当场扣押处理。
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公安机关在检查中,要主动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强协作。凡涉及产品质量、商标侵权等问题的,由当地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涉嫌非法使用针孔或微型摄像机、监听器等监视监听器材窃取他人秘密、侵犯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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