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8月4日讯(记者 张坚栋)莱阳农学院一名博士后教师在夜深回家途中遭四名在读职高生抢劫并被刺死。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其余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2002年3月12日晚11时许,莱阳某职业学校学生李某、徐某等四人,在莱阳城厢办事处东关村水电办公室门口持刀对路过此处的莱阳农学院博士后教师庄先生实施抢劫,庄奋力反 抗,徐某用刀将庄左下颌划伤,李某将庄的左手划伤后又在其右腿猛刺一刀,致庄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另外查明,李某还伙同其他被告自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间,先后抢劫作案9起,致二人轻伤。据了解,李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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