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卫群周俊峰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两名外来工被两名治安员的摩托车撞到身体,结果却遭两名治安员暴打,一人竟被打成骨折。最后,打人者在索要了3500元的“赔偿”后才放人。日前,龙岗区检察院控申科民警多方奔走,为这两名外来工讨还了公道。
今年5月10日晚,龙岗区某玩具厂工人汪房华、王昌峰在平湖镇一酒家附近被两名治安 员骑着的摩托车撞到身体。两人表示不满,遂招致两名治安员的殴打。后两名治安员又叫来其他治安员把汪、王两人围住,用铁棍对汪、王两人进行长时间殴打,造成汪房华右腿骨折。之后又将两人连他们的同事徐联柏带到派出所关押,在向汪等索要了3500元所谓的赔偿后才放人。
5月17日,徐联柏来到龙岗区检察院控申科申诉,刘兰香科长接待了他,并于当日下午带领民警赶赴受害者所在的工厂和医院了解有关情况,随后又多次奔赴事件发生地向被害人和相关知情人调查取证,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进一步证实了该辖区治安员陈某和王某的打人行为。
在和受害者及受害者厂方沟通时,办案民警发现他们对向治安员索赔一事心存顾虑,怕得罪了治安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为了更好地保护伤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法律的尊严,控申科民警及时与他们进行耐心的沟通。在民警们的积极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两肇事治安员将索要的3500元退还被害人,并赔偿医疗费6000元。现两肇事治安员已被派出所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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