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冉灏李汝银)日前,昌平法院南口法庭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碰到一件奇怪的事:儿子起诉离婚,老父亲亲自出庭作证,指证儿子在外包“二奶”。
7月23日,南口法庭开庭审理杨某诉王某离婚案。在到法庭质证阶段,妻子王某申请法庭允许她的证人出庭作证。令人意外的是,这位证人竟是本案原告杨某的亲生父亲、被告王某的公公杨老汉。
杨老汉出庭作证称,其子杨某与儿媳王某婚后感情很好,但自从杨某于1999年同一女服务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便有些喜新厌旧,对结发妻子不理不睬,对儿子的生活、学习也漠不关心,每天很早就开着出租车出家门,晚上很晚才回家,以到外面跑出租车拉活为幌子,和第三者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现在起诉离婚实际上是想尽快摆脱结发妻子而达到与第三者结婚的目的。
法庭审查原、被告的陈述及杨老汉的证人证言,认为杨老汉的证言证词和已有证据能证明杨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由于杨某的过错致使夫妻感情受到了伤害。法官梁永胜对杨某进行了教育,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本案原、被告同意和好。杨某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补偿妻儿,争取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