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通讯员夏天李汉君实习生刘建立来妍)携公款潜逃3年之久的陈某,昨天被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捕。
25岁的陈某系襄樊人,在武汉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当保安兼收物业管理费。1999年5月25日晚,他将8天里共收到的5.8万元物业管理费全部卷走。然后给公司领导留下一封信:“我收的钱被盗了,无颜见领导,只好离开……”
陈某一逃便是3年,被列为网上逃犯。今年6月7日,警方在火车上将其抓获。
检察官说,按该公司规定,每天收到的钱应上交,但陈某能8天不交款,说明该公司的管理上有很大漏洞。目前,不少企业内都有这样不易被发现的“小蛀虫”,这一现象应引起管理者的重视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