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洪山区民院路附近的李女士离婚后,前夫常在探望时间将儿子带出家,让她无法与儿子见面。李女士一气之下,近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这下可让法院为难了:难道派法警陪她上门看小孩?或者,把她的前夫抓起来?
“探望权执行,尴尬还不止这些。”青山区法院民庭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有的母亲离婚后去探望子女,竟然被子女拒绝。既要保障母亲的权利,又要尊重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孩
据了解,武汉市区的法院在判决“探望权”时都很小心,判决甚至细到规定每月哪一天的哪一个时段可去探望子女,但是即使如此,执行起来还是大打折扣。
今年7月,青山区法院就新婚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他们认为:新婚姻法对探望权的实现方式、监督方法等未作具体规定,操作起来很困难。他们希望:这一状况能早日得到改善。(记者 龚平 实习生 罗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