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兵 通讯员 梁冬妮)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接到投诉称,王小姐在彩田路某商场购物时得到了一张赠送画的“赠画卡”,但被告知要交200多元的装裱费,方可得到。经过福田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该商场表示立即更改,并向王小姐道歉,送给她一幅画。借此,消委会告诫“聪明”的商家,再别耍这些低劣的小把戏。
据王小姐说,她上周星期六在彩田路某商场购物时,在收银台交完款后得到了一张赠 送画的“赠画卡”,她随即拿着小卡片来到“赠画”处,欲领取一幅画。然而,使王小姐尴尬的是,所赠送的竟然是一幅裸画,并且“赠画”者还告知王小姐要交200多元的装裱费,方可得到。
王小姐感到愕然:不是说赠画吗?怎么还收装裱费?对方回答:赠送的只是未经装裱的裸画,但是经过装裱的裸画必须交装裱费。
王小姐认为整幅画包括装裱费大概也就值200多元。而卡片上最后一句话称,所赠的画有升值的机会,这根本无法考证,有吹嘘和欺骗之意。“这到底是算赠画?还是在卖画?”
福田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将此情况反映到该商场营运部主管处,据一名主管解释说,已有顾客反映过,他们已通知将“赠画卡”改为“书画卡”,以避免再有“欺骗”的嫌疑。“遗憾的是步子没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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