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涉嫌逃税被捕。这事大众很关心,我也关心。不是读者好看花边新闻,而是这事透露出一种动向,税务部门在抓富人纳税,执法部门在依法惩治逃税的富人。我曾写过一文,说在乡下,向农民征税收费,提出了“三提五统”,实际运作,“六提十统”也有了。农民是弱势群体,赋税成了沉重负担。城里的富人,腰包鼓鼓的,有的花天酒地。对他们“一提一统”也难于执行。该收的个人所得税,有的一逃再逃,抓住了,也往往是罚款了事。这回,从刘晓庆开始,富人逃税犯罪的,也得坐班房了。
有那么多读者关心这事,有的记者便觉得,掏读者腰包的机会到了。
我路过一家报摊,听到卖报的小伙子高喊:“快看好消息,刘晓庆抓进拘留所,如同住进了大宾馆。”他一边喊着,一边将报纸扬得高高的。周围的人听了,都抢着买。我也有点奇怪,赶忙买了一张。果然,报上写得明白,刘晓庆押进拘留所后,住着单间,有空调,有卫生间,还有淋浴,受到了特殊优待。几位读者边看边骂:“这叫什么法呀?要不要人人平等?”“所谓逮捕,不过是做做样子。”很快,同样的消息又接连出现在几家报纸上。
事涉公安名誉,事涉法律公正,有关部门不能不说话。7月31日我看《北京日报》,才知道那类新闻全是假的。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紧急辟谣,说没有任何根据,完全不负责任,纯粹是炒作。并且公告:任何人进了拘留所,都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得到同等的对待。既不会虐待任何人,也不会优待任何人。刘晓庆在那里,也是普通的嫌疑犯,没有任何例外。所谓“优待”、“住宾馆”云云,纯属无稽之谈。
类似的假新闻,如今报纸上不时有见。当事者不得不紧急辟谣的,也绝非这一件。编造假新闻之风,应该刹一刹了。
为什么记者不顾职业道德,敢于大胆地编造?依我看,是企望凭着那个假新闻引起社会轰动。这些人很有经验,编造一条有轰动效应的假新闻,能使报纸多卖十几万份,乃至几十万份。至于有人揭露,那也没有关系,还可以再来一条更正,或者强词夺理说几句,又成了读者爱看的新闻。即使上面让检讨,心里也是美滋滋的,反正从读者口袋里掏来的钱,一分也不用退回去。
编造假新闻,与一般的新闻失真,性质还不一样。有的记者不深入,采访不够细,文字表述与事实不符,那是工作作风问题。有的记者喜欢猎奇,不懂装懂,上了伪科学的当,那是缺少虚心好学精神。而凭空编造,大胆妄为,则是职业道德问题,思想品质问题。他们不是不懂新闻,也知道不能这么做,却硬要胡来,是心术不正。这也是一种制假售假。精神产品的制假售假,比物质产品的制假售假,危害更大。无道取财,小人也,缺德也。
恶意愚弄读者,违法不违法?我还说不清。因为我国还没有一部新闻法,据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之中。那么,不讲职业道德的记者,无论怎样胡编,法律就真的奈何不了?读者读了这样的假新闻,受到了欺骗,受到了愚弄,精神上有损失。刑法规定,受害者可以提出精神赔偿。我想,尽管新闻法还没有出台,读者也会很快提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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