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包头8月8日电(记者白冰惠小勇)昆明市近年内积极发展住宅合作社,建成住房面积80多万平方米,使10069
户困难家庭喜迁新居。
在此间召开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国际会议”上,昆明市发展住宅合作社的办法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兴趣。昆明市
房管局局长安亚民介绍说,昆明市政府从1987年开始批准建立了第一批小规模、社会型的住宅合作社,其主要目标是解危
、解困,吸收的对象主要是 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属群众自筹、自享、自管,政府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在税费上给予减
免和照顾。期间先行组建了8个住宅合作社,使832户社员受益。
进入20世纪90年代,企事单位如何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成为一个难点。昆明市在摸底调查和分类排队的基础上,以
市房产管理局为主,设置了市合作建房经营管理处,1989年末批准成立了两个单位型职工住宅合作社。利用单位自有土地
,在坚持节约用地,符合城市总规划的前提下,建设职工住宅。如昆明重机厂先后组织建设6期合作住宅,建成住房716套
、5万平方米,相当于前32年间建盖配套住房的总和,其房屋价格仅为800元/平方米,比起商品房的售价少了近50%
,使困扰该企业几十年的房屋总量少,缺房户多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为了使住宅合作社从单一走向联合,面向全社会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昆明市于1994年在全国省会城市
中率先成立了住宅合作总社,组织建设规模化社会型合作社住宅小区,市政府相应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住宅合作社,如城
市公共基础设施费减半、人防设施建设费减半、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执行零税率,并在户型设计、外部环境及配套设施上
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减轻用户负担。价格一般为1350—1750/平方米,比市场同类商品房低20%。供应对象是全社
会的中低收入家庭。1998年建成第一个合作住宅小区,建设规模为8.5万平方米、住户868户;2001年又建成第
二个合作住宅小区,建设规模为8.6万平方米、住户745户。
现在,昆明市已拥有住宅合作社53家,实施合作住宅建设项目77个,总投资达到6.4亿元。参与住宅合作社的
低收入家庭越来越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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