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涂源/文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者通过消委挽回经济损失405万元,其中223件因商家涉及欺诈行为,消费者为此获得了双倍赔偿。记者在这些索赔案例中发现,九龙坡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似乎是最强的。
被鳄鱼皮“臊了皮”
消费者叶海已经准备打官司——在商家承诺“双倍赔偿”之后,他仍对商家的解决方式不依,这一点,似乎比当年的叶光更甚。
叶海今夏在杨家坪某大型商场看中了名为“鳄鱼恤”的498元一双的男式皮鞋。叶海看到该鞋的一张品质标签上写着:“面料成分:鳄鱼尾”。叶海对498元能买到用鳄鱼尾的皮做成的皮鞋深感意外,在向营业员询问时,营业员又点头承认这就是“鳄鱼尾”做成的皮鞋,叶海立刻掏钱买下了两双“鳄鱼尾”皮鞋,一双自己穿,一双送人。在送人时,叶海对这位朋友专门强调:“这是大商场买的正宗鳄鱼尾”,朋友笑纳之时,道谢不迭。
一周后,那位朋友碰到叶海,脚上蹬着那双“鳄鱼尾”。叶海笑问他合不合脚,那朋友却在再次道谢的同时说,鞋不是什么鳄鱼尾做的,而是牛皮,鞋子里的标签这样写着。
叶海顿时一阵脸红,他回家脱下自己的鞋一看,果然里面还有一张标签写着:牛皮!叶好不气愤,立刻找到该商场,要求对一双鞋“两种皮”的标注方式作出解释。商家在叶的质问下表示或者退鞋或者退钱,承认了检验失误。商家立刻联系了厂家,厂家的答复是:这批货搞错了,他们的确生产了鳄鱼尾的皮鞋,很贵。
叶海闻听此言更加气愤,既然是“失误”,为何标价仅498元/双?这不摆明了是厂商联手故意欺骗消费者吗?叶海不同意商家的方案。几天后,该商家同意:白送叶海这两双鞋,同时退还叶海两双鞋的钱。
叶海依然不依教。他认为自己这次“送鞋”是件相当“臊皮”的事,在朋友面前出了丑。他要求商场对此再追加一倍赔偿。几次协商后,商场又同意补偿其交通费200元。叶海称,不行。如不再赔一倍,他就上告法庭。双方最终不欢而散,叶海走向了法庭。
★消委意见:叶海的维权意识很强,而且成功“双倍索赔”,不过对“臊皮损失”的确不好界定该怎么个赔法。
“举证倒置”索赔手机
到昨天为止,徐怀中已经在工商、消协等6个部门跑遍了,昨天,他已经找到了一个“新武器”为自己的“水货手机”讨说法。
徐怀中6月19日在杨家坪的“渝中区美侨经营部”买了两部西门子2118手机,一部自己用,一部朋友用。没用几天,“我发现两部手机的机壳颜色有差异。”徐怀中认定两只手机中必有一只是水货,但商家对此不认账。徐便找技监部门对手机真伪进行鉴别。哪知,技监部门没有此能力鉴定。徐一气之下将两只手机一起寄到了西门子上海公司,请该公司鉴定。西门子方面最终给出的结果是:其中一只手机机壳非西门子生产,随后将手机寄还给徐怀中。徐立刻手执此鉴定单找该门面,可门面已拆。徐不甘心,最后又找到了该店的新址,要求赔偿双倍,至少要退还1000元的手机款。商家不依。徐为此走访了渝中、九龙坡和高新区(另一分店所在)的工商、消协、技监部门,最后再次来到该门店。商家称:徐怀中必须证明现在这个手机机壳就是当初购买时的那个手机机壳才愿赔钱。徐在咨询了律师后表示:作为消费者,在此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按照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43条,此事件应该是商家举证,商家必须证明他们卖的手机不是换过机壳的水货,如果商家不认账,那就法庭上见吧!
★消委意见:消费者恐怕不可能没事找事,花上两个月的时间跑了那么多部门去为了一个“自己换了壳”的手机讨还公道。
索赔2033元酥肉钱
昨天早上,一起“酥肉纠纷”在九龙坡区消委了断:杨家坪某大型百货商场为自己超市里的酥肉赔了消费者20330元。该商场的一位经理行政助理将204元交到了该消费者手中,他立刻找出了070元还给商场这位负责人。
7月26日,消费者王光来到杨家坪这家商场超市里买了0194公斤酥肉。买回家,王光在吃酥肉时,牙龈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王张嘴一看,口中全是血!酥肉里有一块碎玻璃!王光捂着嘴便到医院止血。
王光止血后找到了该商场的超市。该商场对酥肉里有玻璃渣一事表示“不可能”。经过几轮“交锋”,王光找到了九龙坡消委。消委方面要求该百货商场必须正视此事。此后,王光再次与商场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商场退还酥肉钱33元,另付医药费30元。在精神损失方面双方发生了一些分歧,最后双方协商“精神损失”为170元。
★消委意见:消委虽不是执法机关,但一些大商场还是“听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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