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讯(记者吴彬 通讯员王海鹰 洪丽)一青年为给上网聊天遭网友侮辱的女友拔闯,纠集一群朋友,与侮辱女友的人一决雌雄,其中一人被当场打死。昨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中院判决被告人郝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龚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赵某犯藏匿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张某犯藏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网上聊天惹事端
2001年7月14日,被告人龚某在红桥区西于庄丁丁网吧上网聊天时,在网上与张某“相识”,龚某欲与张某交朋友,但张某不答应,龚某便在网上对其进行辱骂。此时张某的男友强某也正上网聊天,张某便将龚某辱骂她的话原封不动地复制给了强某,强某看后非常生气,进行规劝,两人言语不合,最终在网上互相传递了各自的手机号码,同时龚某告知强某其上网的具体地点,双方准备一决雌雄。
群殴砖头砸死人
强某于是打电话纠集了被告人郝某等人,当日晚8时许,乘出租车来到了龚某聊天的网吧——丁丁网吧。此时龚某找到同学陈某等人(几人均是丁丁网吧的网民),将强某可能来网吧打架的事告诉了他们,希望他们帮忙。强某、郝某等人来到丁丁网吧后,便用手机与被告人龚某联系,双方在网吧门前见面。几句话过后,两拨人便开始拳打脚踢。在互殴过程中,郝某捡起附近花坛内的砖头猛击陈某的头部,陈某当即倒地,被送往医院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逃窜藏匿终被捕
案发后,强某、龚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郝某等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郝某的母亲赵某得知儿子伤人的事后,没有带儿子到公安机关自首,而是给了郝某一些钱,帮助其外逃。为了躲避风声,赵某将原来的住房卖掉,重新租房居住,并在郝某回津后与其共同居住至被捕。张某在得知强某纠集他人聚众斗殴且致伤他人的情况下,还租车将强某送往河北省唐山市藏匿并资助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藏匿罪。
档案
郝某,今年20岁,初中文化,捕前无职业,父母离异。强某,今年23岁,高中文化,捕前无职业。龚某,今年21岁,初中文化,捕前做临时工。赵某,今年45岁,郝某母亲。张某,今年21岁,高中文化,捕前在某茶社做服务员,强某女友。
警惕青少年“网上冲突”
两个素昧平生的青年,从在网络空间里互相谩骂发展到现实社会里的聚众斗殴,造成一条生命的陨灭,而杀人者也被判处极刑。其间暴露出的问题,可能比斗殴本身更值得警觉。
中国社会正处在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巨变时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于淡然和疏远。很多人,尤其是那些刚刚进入社会的孩子,为了逃避现实空间的冷漠和孤独,走进网络空间寻求倾诉和解脱。他们把网络当作了“世外桃源”。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孤独和自身人格的缺陷,使他们很难心平气和地去交流,连在网络上也不行。于是,争执从现实中进行到网络里,又从网络里发展回现实中。现代社会高度发达,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宽容、尊重与和谐相处的关系,却面临着空前的挑战。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在这些青年的心里,自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自己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之间,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以致要让他人和社会付出巨大的代价,来补偿他们受到的委屈或伤害。在他们的行为逻辑中,对自身利益极端重视和“捍卫”的姿态,与对他人利益乃至生命的漠然和轻视,形成了强烈的对照。
事已至此,再谈教育似乎有些苍白。网络仅仅是为信息提供传播与交流渠道的平台之一,家庭、社会应该努力尝试让他们建立更广泛的交往,在与他人的相互竞争、防范之外,有更多的了解、体谅、关怀。或至少要让他们知道,世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而别人的痛也是痛,别人的命也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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