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科)自称传了五代人的百年孤版珍贵照片,竟是一张印刷品。重庆世纪冲印有限公司的张经理昨日终于舒了一口气。
7月27日,一自称王儒龙的市民拿一张“照片”到世纪冲印有限公司过塑,营业员在操作中不慎将其损毁。不满的王于是“大抖猛料”:他乃中国陈式太极拳第十四代传人,此照片为祖师爷陈照奎与师祖马虹的合影,是民国时从祖师爷那里一代代传下来的百年孤版,珍 贵异常。
其后,王通过两个律师向张施压,索赔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赔偿费3万元。
世纪冲印的张经理拿着“照片”仔细揣摩,其质地偏软,与印刷品无异,背面还有一老者打太极的彩色画面,下方竟然印有简体字“裹鞭炮”。
昨日,张当着记者的面拨通了在石家庄的马虹的电话,马虹称从未将其与陈照奎的合影交给别人,只在自己著作的《陈式太极拳技击法》中印有其与陈照奎的合影。而且他表示,未听说过有此传人。
费尽周折,张经理和记者在市新华书店及现代书城内找到了这本《陈式太极拳技击法》(如图),翻开首页即有与王被损毁的“照片”同样的印刷品,“照片”下注明“1979年摄于石家庄”,其背面就是马虹打太极拳的彩色画面,下面的小字也与“孤版”无二,至此真相渐露。
截稿前记者终于联系上王,王改称“孤版”为“相片”,对“相片”来历回答得含混不清,否认准备起诉,并请记者不要记录。而王的律师也改口称赔不起3万,也要赔千元以上。
消委人士表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百年孤版照片”只是从书上剪下来的印刷品,商家可按“一赔一”赔付,其余高额索赔不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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