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晓静)36岁的周某是本市无业人员,今年3月19日凌晨,周某在和平区唐山道附近一饭馆门前与朋友孙某发生口角。此时,正在该饭馆内吃饭的孟某、杨某等人见状出来劝阻。期间,双方动起手来,周某报警,杨某见状骑自行车带孟某离开。周某忙驾驶其借用的夏利汽车追赶至唐山道附近,将杨某头部撞成重伤,把孟某撞成轻微伤。前日,和平区法院根据案情,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